根据霍尔果斯开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开建集团”)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(职业经理人)1名,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。有较高的政治素养,良好的个人品行,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心,认同公司战略和企业文化;
2.具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。熟悉国家宏观经济形势、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,熟悉国内国际市场及制度规则,熟悉现代企业管理,熟悉地方行业发展及行业监管政策,对霍尔果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较深了解;
3.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职业知识、职业技能与专业素质;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、经营管理能力、风险管控能力、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;
4.具有正确的业绩观。坚决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,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;善于协调,注重团结协作;
5.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。敢闯敢试、敢为人先,勇于变革、开拓进取,市场感觉敏锐;
6.廉洁从业,遵纪守法。无不良从业记录及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禁止从业行为;
7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接受报名: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,或被开除公职的;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4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受到诫勉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;
5.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6.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,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;
7.曾因个人原因,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,发生重大责任事故,或出现严重亏损,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;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招聘要求
1.无违法违纪记录;
2.年龄45周岁以下,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3.注册会计师(CPA)以上资格,财务、会计、经济相关专业优先;
4.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,有较强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,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,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;
5.8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,其中3年以上国有企业管理高管经历;
6.具备多家企业财务负责人任职经历;
7.熟悉资本市场运作及跨境投融资业务;
8.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。
三、薪酬待遇
双方协商约定薪酬待遇。薪酬待遇执行实施年薪制。由基本年薪和年底预留考核绩效构成,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、公积金及企业年金,享有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同等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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